4月27日,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竞争委员会在线举办新冠肺炎疫情下的企业反垄断合规和风险防范线上研讨会。来自委员会成员单位、中国国际商会会员单位等100余名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研讨会邀请了委员会副主席、安杰律师事务所主任詹昊律师,合伙人宋迎律师担任发言嘉宾。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喻敏部长主持会议。
詹昊律师对“疫情期间涨价行为的反垄断风险及合规建议”和“疫情下非价格协作行为的反垄断风险防范及豁免”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指出,具有市场力量的企业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应避免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过高定价、强制搭售、捆绑销售、限制交易、拒绝交易等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可能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企业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避免与其他经营者交流价格信息。他还对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反垄断执法的公告》进行了解读,为帮助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加快复工复产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宋迎律师主要分析了“疫情期间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和“其他主要法域的反垄断执法应对”等相关问题。她详细介绍了市场监管总局自今年2月5日起采用的“全流程”线上审查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工作方式,并对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快速审查“绿色通道”做了具体说明。她还对比了美国司法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欧洲竞争管理机构、英国市场管理局、印度竞争委员会等国外监管机构在疫情期间出台的一系列最新指导意见。
在会议讨论环节,各参会代表纷纷就企业行为是否涉嫌构成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滥用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关系之间的区别、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流程和处罚机制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