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国际市场对防疫物资需求不断增长的特殊时期,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紧密配合国家部委出台的对防疫物资出口系列要求,确保防疫物资出口质量,严把认证关。
4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即2020年第12号公告,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于4月27日再次向115个授权机构下发《关于非医用防疫物资类文件认证要求的通知》,以保证贸促系统认证的非医用口罩、非医用防护服、非医用护目镜、非医用防护面罩、非医用消毒剂等非医用防疫物资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
此前,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联合发布了2020年第5号公告后,于4月9日向贸促系统115个授权机构下发《关于防疫物资类文件认证要求的通知》。